亏大了!男子贪便宜买赃车 被追缴老本都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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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图便宜花650元向他人购买赃车,将车改装后使用。他以为这样可以瞒天过海,岂料被民警识破将赃车没收。男子被依法调查,既亏了本钱还惹了麻烦。民警根据男子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成功将盗车嫌疑人抓获。
7月21日17时许,五里卡派出所民警和巡防队员巡逻至航一路与航银路交叉口时,发现一名男子骑着一辆黑色双喜鸟牌电动车,形迹可疑,遂依法进行盘问。经检查,该车车架号、电机号均有被利器挫改的痕迹,疑为被盗车。
民警询问骑车男子阿强(化名)时,阿强支支吾吾,不愿说明该车来源,于是民警将他带回所进行审查。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阿强交代了该车是今年2月以650元向柳太路7号一刁姓男子购得。22日下午,经过事先缜密侦查,该所刑侦中队民警果断出击,在市公园路将盗窃嫌疑人刁某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刁某(男,36岁,柳州市人)交代了2016年2月13日23时许,窜至柳北区八一路某网吧停车场内窃得该电动车,于次日将该车销赃给阿强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今年以来盗窃电动车共3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案中,阿强明知刁某的电动车系赃物而购买,被另案处理。公安机关已依法将阿强购买的电动车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
民警提示:不要购买来路不明、证件不齐的电动车、手机、电器等物品,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此外,民警还提醒,停车时一定要停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的停车处,不要随意将车停靠到路边或公共场所,给犯罪分子作案机会。(通讯员 杨文葵)
责任编辑:黄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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