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这一家三口竟和上百个煤气罐“同吃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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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燃气经营点通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伎俩谋利,其储存、经营燃气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人员,对市城郊结合部瓶装燃气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瓶装燃气经营。当天共对102瓶燃气瓶实施了证据登记保全,同时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城市郊结合部,管道天然气还未实现普及安装,大部分居民多采用钢瓶充装取得气源,无证经营者瞄准了钢瓶充气市场,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兜售燃气,使用过期或报废的钢瓶,经营场所未按安全要求进行管理,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严重。
7月8日,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市北外环周边进行巡查发现,在柳北区香兰村一小店内半掩的拉闸门内,摆放着上百个液化气瓶。令执法人员惊讶的是,该经营者一家三口,在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门店内集吃、住、经营为一体,使用的热水器外壳剥落,直接可见明火,无消防灭火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随即,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到现场接受调查。起初,当事人声称办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但现场却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且店内摆放的液化气瓶存量已大大超过了相关部门核定的安全存储数量(一般合法燃气经营点的气瓶安全存储量为29瓶)。
执法人员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燃气经营许可分为燃气经营企业的许可和燃气供应站点的许可。燃气供应站点由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申请设立。
执法人员耐心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讲解经营瓶装燃气对经营地点、范围、设施的严格要求,当事人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配合执法人员在拍照取证后,执法人员对102个燃气瓶实施了证据登记保全,其中有84瓶充满燃气待售出,消除了高危隐患。
执法人员介绍,最终这批燃气瓶将会被没收处理,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市民如发现问题,可以拨打 12319 对相关情况进行投诉。(记者 张捷 通讯员 林晓泉 黄明珠)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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